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4年半年度报告

  作者:    日期:2004.09.02 13:58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04年半年度报告部分内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工作的失误,误将修改前的“独董意见”刊登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现将本公司8月31日刊登的《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第5.11条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中第一条更正如下:

  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深信泰丰所属企业深圳市泰丰通讯电子有限公司应收北京太阳光辉公司货款87,858,998.70元,计提50%坏账准备,因无法获取相关资料而作出保留意见。我们认为,由于该项债权的发生时间已3年有余,按50%计提坏账准备,基本反映了该项债权的实际净值,公司有关部门业已着手对该项债务的催收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对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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