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OO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作者:    日期:2004.09.01 14:3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OO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度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8月31日在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04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为:李建新、李晓晨、张震、刘建钢、范春明、刘强;独立董事候选人为:仲玲(女)、金世和、郭杰。

  2、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高新技术推广服务和高科技产品产业化投资合作业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生产、销售;电子信息产品维修、安装(有效期至2006年6月12日);3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333医用核素设备、3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05年12月31日);2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05年12月31日);销售保健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04年10月15日);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木材除外)购销;企业管理策划、咨询;电化学环保产品、电子商务、网络及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子产品、光电子产品、复合型新材料、生产、销售;卫生保护膜、彩管保护膜、汽车保护膜、钢板保护膜、塑料制品的研制、开发、加工、销售;建筑材料(木材除外)、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批发零售(仅限于由取得经营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高新技术推广服务和高科技产品产业化投资合作业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生产、销售;电子信息产品维修、安装(有效期至2006年6月12日);3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333医用核素设备、3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05年12月31日);2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05年12月31日);销售保健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04年10月15日);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木材除外)购销;企业管理策划、咨询;电化学环保产品、电子商务、网络及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子产品、光电子产品、复合型新材料、生产、销售;卫生保护膜、彩管保护膜、汽车保护膜、钢板保护膜、塑料制品的研制、开发、加工、销售;建筑材料(木材除外)、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批发零售(仅限于由取得经营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自有房产、设备对外租赁。

  3、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新增:公司自有房产、设备对外租赁。

  上述三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以上各位候选人所提供的个人简历、工作业绩,没有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上述人员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26日

                    吉林中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仲玲、金世和、郭杰,作为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仲玲、金世和、郭杰

  2004年8月31日于吉林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金世和、仲玲、郭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做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8月31日于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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