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根据公司2004年8月11日第四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2003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3】16号)有关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公司对2003年度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局和管理层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在本公司新股东入主后,经一段时间摸查,发现:
1.长春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03年全年无任何经营、且无任何有效资产且2004年度未进行工商年检,早已丧失偿还所欠本公司132,912,465.93元巨额债务的能力。
2.长春市金河五交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50万元,而且2003年该公司资产就因诉讼被法院保全,丧失偿还本公司31,687,405.62元巨额债务能力。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认为:虽然在本公司2003年度审计报告中对上述两公司欠本公司的巨额债务出具了保留意见解释说明段的审计报告,并依据帐龄计提了部分坏账准备,但依据本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规定,上述应收款项应采取个别认定法计提特别坏账准备,将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2003年度管理费用。现结合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对2003年年度报告中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公司董事局认为,通过对这些会计差错更正,使更正后的财务报告更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状况的影响及更正后的相关财务指标
对以上两项其他应收账款进行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使2003年度末应收款项计提特别坏账准备增加54,226,911.20元,公司总资产、股东权益减少,增加了2003年度当期管理费用,调整以后的具体数据如下:
2003年
调整前 调整后
管理费用 110,984,857.31 165,211,768.51
净利润 -110,290,941.49 -164,517,852.69
总资产 95,583,185.99 41,356,274.78
股东权益 -77,434,411.00 -131,661,322.21
每股收益 -0.7859 -1.172
平均每股收益 -0.7859 -1.1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每股收益 -0.7813 -1.177
每股净资产 -0.552 -0.938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0.9192 -0.9517
净资产收益率 1.42 1.25
三、更正后经审计的2003年度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附表1:资产负债表
附表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附表3:现金流量表
附注六、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四、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更正后的200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有保留意见及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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