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4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交通银行成都分行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的《担保权利转让及催收通知》,该通知告知:交行成都分行已将其对四川省外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16万美元贷款(本公司为担保人)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
本公司此项保证担保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续保,于2004年4月21日签订保证合同。四川省外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216万美元债务到期日为2005年3月21日。
特此公告。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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