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建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通过的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有效。
二、监事会注意到《公司关于将持有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股权分别转让予Manifold Pacific. Investment Inc.45%股权和智伟科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属于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条例所规定的交易行为,监事会同时注意到,对于上述交易,公司董事会根据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2004年1-6月财务报告已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三、《关于将公司所持有的3亿元人民币国债以原购买价格等值转让给Manifold Pacific. Investment Inc.的议案》此次转让属于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条例所规定的交易行为,监事会注意到,对于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国债投资跌价将补回。
四、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交易都经过了合法的决策程序,是在公平交易原则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存在。
五、监事会认为此次交易实施后,有利于改变公司现金流,促进公司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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