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了2004年第三次会议,董事长王林祥先生主持了会议,董事杨志远先生、张银荣先生、胡三兴先生、张全祥先生、李成君先生和独立董事文宗瑜先生、周文玲女士和张晓宇先生出席了会议,张海先生因故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王林祥先生参加本次会议并代为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一致同意《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一致同意《关于对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此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增资后电力冶金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各股东单位出资比例不变,同比例增资,本公司增资3亿元。各股东单位出资情况如下:
有关情况详见2004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香港《大公报》上公告的《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一致同意《关于确定为公司进行2004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薪酬的议案》,此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进行2004年度境内外审计。
四、公司董事一致同意于2004年9月27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具体事宜如下: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董事长王林祥先生
会议时间: 2004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 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
鄂尔多斯智能办公楼4楼会议室
2、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确定为公司进行2004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薪酬的议案》
3、会议参加人员及登记方式: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2004年9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及 2004年9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B股最后交易日9月13日)。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
邮 编:017000
联系电话:0477-8543509 0477-8543776
传 真:0477-8536699
联 系 人:李成君先生 李丽丽女士 杨乐女士
登记时间:2004年9月23-24日
上午7:30—11:30 下午14:30—18:30
4、其他事项
(1)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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