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我公司大股东终止股权转让协议的提示

  作者:    日期:2004.08.26 14:59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我公司大股东终止股权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京投资”)与我公司大股东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于2003年12月31日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受让长城集团持有我公司69093695股(占公司总股本25%股权),以及受让长城集团持有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65%的股权而间接持有我公司89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4%的股权)。 2004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和《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报告书》;2004年2月25日在上述三报刊登了《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

  我公司于近日获悉,长城集团与卓京投资经过友好协商,于近期签署了《关于终止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25日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关于

      终止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2003年12月31日,我公司与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京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我公司向卓京投资转让所持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计算机”)25%的股权和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65%的股权。协议签署后卓京投资向我公司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的50%,即163915498.5元。

  近期,我公司与卓京投资经过友好协商,签署了《关于终止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书》,终止了本次股权转让。我公司已退回卓京投资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并已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终止本次股权转让的审批。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2004年8月25日


关闭窗口】 【今日全部财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