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之争落幕:生死较量谁是真赢家

  作者:中国证券报    日期:2004.08.25 15:2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中国第二大维生素C生产商——江山制药的控制权之争,日前随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终局裁决而落下帷幕:背水一战的华源以压倒性优势击退丰原夺取“江山”的图谋,重新拿回9.88个百分点的江山制药股权,从而以51.93%的持股权牢牢坐稳了“江山”宝座。

    做出这个终局裁决的三名仲裁员中,有两位是我国法律界泰山北斗级的人物:江平和王家福。本案矛盾激烈,错综复杂,丰原方面的仲裁请求与华源方面的仲裁反请求针锋相对,纵横交错,仅裁决书就长达100页。 

    从厚重的仲裁书中我们不难发现,丰原在大好形势下的“崩盘”与华源在处处被动下的“翻盘”,主要基于两点:一是中外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而非股东会,这为华源“死守”江山提供了依据;二是1997年江山制药股权重组中的历史问题被提出,华源抓住了EA出资不到位的致命伤,凭此一举扭转了乾坤。

    事实上,这也是本案的仲裁请求和反请求的重点,同时也是两大争议焦点。 

    傲慢与偏见 

    2002年9月,丰原集团绕道香港,收购了EA和RT所持全部江山制药总计52.38%的股权,通过间接并购,丰原实际上达到了成为江山制药实际控制人的目的,剩下的就是一个程序认可的问题。 

    而恰恰在“程序”环节上,大意失“江山”的华源展开了顽强阻击,让丰原坐拥“江山”的梦想遥遥无期。虽然2003年4月丰原在境外顺利办妥了EA并购RT的手续,但根据中外合资企业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EA、RT所持有的江山制药股权的合并,必须经过江山制药所有董事的一致通过才能够报主管部门审批。 

    面对华源拥有关键的一票否决权,无奈之下丰原提起仲裁,要求华源依据江山制药合同的有关条款规定,对EA合并RT的行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并配合完成全部转让手续。 

    丰原的用意在于,希望以具有准司法性质的仲裁机关的裁决,代替董事会决议,绕开华源这个难以逾越的障碍。 

    不过,事实证明丰原方面建立在傲慢与偏见基础上的法律行动,从一开始便走入了误区。我国公司法以及中外合资企业法都明确规定,股东之间的出资转让无需其他股东表示同意。也就是说,作为股东的华源应履行合同规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然而,由于合营企业股权的内部转让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属于合资企业法的强制性规定。于是,一个看似奇怪甚至有些不可思议的情形出现了:华源作为江山制药的一方股东同意丰原方面的股权合并操作,但华源派出的3名董事却可以在董事会上对股权转让投反对票,如此一来EA与RT的合并还是难以为继。 

    对此仲裁庭强调,我国法律为合营企业的股权转让设置了双重保护措施,一要所有合营者同意股权转让,二要经过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做出决定。两者缺一不可,否则股权转让无效,也无法进行。 

    具体到本案,丰原方面要求华源方面配合完成股权转让手续,也就是要求华源的董事举手同意EA与RT的合并。仲裁庭认为,股权转让须合营公司董事一致做出决议,从法律上讲是当事人行使意思自治权利自由处分的民事权利,在没有协议或授权的条件下,仲裁庭无权裁决强制一方当事人行使其自由处分的权利。 

    “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丰原忽略了这一点,注定了其入主江山制药必须得到华源的点头同意。”华源能够置之死地而后生,段爱群起到了关键作用,正是他在查验江山制药历史账目时,意外发现EA出资不到位的问题,从根本上扭转了华源在争夺江山制药控制权上长达一年半的被动局面。 

    事实与法律 

    段爱群告诉记者,他在翻检江山制药旧帐时意外发觉,在1997年江山制药股权重组中,EA许诺把一部分钱投入到江山制药的资本公积中,作为它获得相应股权的代价,而他仔细一查发现,EA不但没有投钱,反而拿江山制药的资本公积金作为其出资。 

    1997年江山股权重组协议合同有明确约定:此前持有江山制药12.60%股权的EA接受原三方股东出让的16%的股权,代价是其既要增加417.6万美元的注册资本出资,又要注入254.51万美元资本公积金,要求于1997年6月底前出资到位。 

    庭审中,EA承认没有依据1997年合同规定,向江山制药注入其受让16%股权的417.06万美元股价款以及254.51万美元公积金,但声称16%股权是通过承担债权换来的。 

    据记者调查了解,EA的说法有其理由。由于维C原材料价格上涨,江山制药1996年、1997年连续亏损,而在此期间恰逢五年期1740万美元贷款进入还贷高峰期,同时5000吨维C扩建工程超预算4900万元人民币,使当时江山制药经营状况举步维艰。 

    EA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才有1997年的股权重组,原三方股东股权减少意味着承担的债权也降低,而EA相反因增持了股权而承担起江山制药的更多债权。然而,EA一直强调的债权换股权却没有相关合同,也没有股东授权和确认,更没有政府部门批准。反而在1997年股权重组合同中明确要求其获得16%股权的条件是数百万美元的注入。 

    对于EA债权换股权的观点,仲裁庭表示,没有法律及合同依据,对此不予支持,EA当年没有支付应购股款,依法不应享有相应股权,合资公司各方股东所持股份应恢复。由此,华源取回了9.88个百分点的股份,从而其在江山制药的持股数超半数,一举恢复了绝对控制权。 

    理智与情感 

    得知仲裁结果的当天,此前承受巨大压力的华源制药董事长丁公才兴奋得夜不能寐。“这本来是一场和棋,可对方非逼着我们走残局,分出个胜负,最后华源胜得实在侥幸。”他说,如果当初丰原不过分紧逼,配合华源制药继续并表一年以完成配股,华源决不会拼死抗争,也不会意外发现EA在1997年股权受让中没有履行出资义务。 

    丰原集团副总经理孙灯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们尊重专家做出的仲裁,但绝不会接受这个结果。”他说,作为最高级别的终局仲裁,结果很难改变,但也不是没有翻案的可能。 

    “毁人而反利之。”一位接近丰原的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用这样一句话,形容丰原在江山制药控制权争夺中的表现,他说:“如果丰原不把华源逼得太紧,不给对方留一条后路,华源也不会钻破脑袋找漏洞,也许结果不会是这样。” 

    毫无疑问,华源和丰原对终局裁决流露出完全不同的情感,但已经“撕破脸面”的双方更应该理智地对待这个结果。从“江山”争夺战漫长的过程以及最终的结果看,在这场拉锯战中没有一个真正的赢家,也都不是完全的输家。虽然丰原“偷鸡不成蚀把米”,但毕竟捡回了足以“买米的鸡蛋”——极其可观的投资收益。 

    去年江山制药主导产品维C产量超过1.56万吨,比上年净增2000吨,实现销售收入7.5亿元、利润总额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7%和425%,创下了该公司历史最高增幅。据江山制药负责人透露,尽管今年以来国际维C价格下滑较多,但今年利润应不会低于1亿元。 

    如此算来,两年前丰原斥资1.8亿元投资江山制药股权充分显示了其独到的眼光,按照江山制药这两年的利润计算,丰原获得的投资收益应在1.5亿元左右,如果再减去多付给EA的那16%股权款,实际上在短短两年时间内,丰原已经收回了全部投资。 

    对华源而言,意外收回近十个百分点的江山制药股权固然可喜,但华源制药配股计划为此拖延了一年多,损失非常明显。此外,毕竟当前丰原是江山制药的第二大股东,在董事会的九个席位中拥有四个,话事权不容小觑。 

    光大证券并购业务专业人士指出,江山制药控制权争夺过程中,不论进攻方的丰原还是防守方的华源,总体表现得都不够成熟,管不住各自的傲慢与偏见,一味地好勇斗狠,不善于运用妥协的艺术来解决商战中的利益分配纠纷。 

    现在,不论是痛定思痛的丰原,还是劫后余生的华源,和为贵才是它们的最佳选择。


关闭窗口】 【今日全部财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