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

  作者:    日期:2004.08.24 14:44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其中实到董事5名、委托董事4名。委托董事有:何道峰先生、乔刚先生委托赵国权先生,杜光远先生委托张国祥先生,胡志华女士委托杨惠秋女士出席本次董事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总裁经营班子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赵国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同意《为下属公司向建设银行7700万元最高限额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用老楼(A座)商场产权为下属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正义路支行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其最高抵押担保额度为7700万元。因该笔担保即将到期,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将该贷款担保期限延至2005年12月31日。

  A座商场属本公司自有固定资产,位于昆明市东风西路99号-100号、正义路49号。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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