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国有法人股划转

  作者:    日期:2004.08.24 14:44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国有法人股划转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8月20日,本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4〕756号)。该文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福建省漳州建筑瓷厂持有的漳州发展96,488,595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

  二、此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后,漳州发展的总股本仍为360,756,209股。其中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国家股96,488,595股,占总股本的26.7%。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人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必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且中国证监会对该报告书未提出异议,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方能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股权划转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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