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8月21日在公司培训中心召开,由监事会召集人寿长根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吴用可先生委托监事寿长根先生参加会议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浙江菲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预案》;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大型高效布袋除尘器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预案》;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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