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南京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8月20日上午8时30分在南京晨光宾馆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115,314,375股,占公司总股份187,314,375股的61.56%,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孙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计14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5,314,37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
(一)《公司章程》第九十四条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六条原所载的“三分之二即八人”相应修改为“三分之二即六人”。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六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人,履行监事会召集人的职责。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其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所载的“三分之一即一人”相应修改为“三分之一即二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115,314,37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置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协助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换届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总有效表决票为1,037,829,375票。
1、选举杜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5,314,375票。
2、选举郭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5,314,375票。
3、选举孙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5,314,375票。
4、选举尹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5,314,375票。
5、选举吴启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5,314,375票。
6、选举王家午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5,314,375票。
7、选举李英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5,314,375票。
8、选举杨雄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5,314,375票。
9、选举黄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5,314,375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换届的议案》。
1、选举谢雪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15,314,37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
2、选举陈加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15,314,37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
3、选举柳一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15,314,37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
4、选举赵德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15,314,375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尹好鹏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南京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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