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问题的

  作者:    日期:2004.08.20 13:3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4年

                    半年度报告相关问题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0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指定网站 h t t p:// w w w. s s e. c o m. c n,现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补充公告如下:

  1、关于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2.6%,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增长仅12.78%,净利润同比增长42.85%的情况说明。

  2004年上半年,国内农药、化工市场形势较好,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量较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产品销售价格也高于去年同期,因此本期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幅较大。同时,公司生产所需化工原料价格大幅上涨,且能源、水等价格也有所上升,造成生产成本增加,产品毛利率下降,因此主营业务利润增幅低于主营业务收入增幅。净利润增长幅度较高,主要是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增加较大,同时影响净利润的其他收入、支出等因素变化较小,而去年同期净利润绝对数较小,因此本期净利润增长幅度超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幅度。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补充披露。

  至2004年6月30日,公司为控股50%以下的关联方山东成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2003年上半年为山东成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万元,该事项已披露于2003年5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担保合同共2份,其中,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淄博支行于2003年4月25日签订贷款担保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004年4月20日至2006年4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淄博分行于2003年3月11日签订贷款担保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经过两年。今年上半年,山东成丰化工有限公司已偿还贷款50万元,由于企业流动资金较紧张,其余部分借款尚未偿还,也未作展期。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尚余的450万元贷款仍由本公司做担保,在该公司偿还银行全部借款前本公司不得解除担保责任。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已按规定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中进行了表述。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发生在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出台之前,被担保单位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该笔借款主要系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发生金额较小,本公司基本上不存在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还款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8日




关闭窗口】 【今日全部财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