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二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单昶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二、公司名称变更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4年7月23日予以核准,公司的中文名称变更为: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英文名称相应变更为:CEC CoreCast Corporation Limited
三、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公司的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上地东路29号412室。
四、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随着公司重组工作的结束,石化类业务的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将变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投资及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电子原材料、元器件、仪器仪表和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和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通信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承接电子应用系统工程、通讯工程;房地产开发
公司的经营范围最终以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五、修改《公司章程》
由于公司更名、注册地址变更及营业范围的变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工作,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1、原内容: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ANSU TRISTAR PETROCHEMICAL(GROUP)CO.,LTD.
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EC CoreCast Corporation Limited
2、原内容: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街66号
公司办公地址: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邮政编码:730060
修改为: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上地东路29号412室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大厦603室
邮政编码:100053
3、原内容: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经营管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发展石化工业,以质量为中心,以市场为依托,以效益为目的,确保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
修改为: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经营管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市场为依托,以效益为目的,确保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
4、原内容: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主营:石油化工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建筑材料的研究、生产、批发零售,中介服务,信息服务,植物油种植、生产;出口本企业及其成员自产的石油化工、电子产品及仪器仪表(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营业出口的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营业进口的商品除外),研究、开发、生产电子产品(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通讯产品;承接计算机网络(不含联网上网)及系统集成工程(凭资质证经营);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维修、安装。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投资及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电子原材料、元器件、仪器仪表和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和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通信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承接电子应用系统工程、通讯工程;房地产开发。
5、原内容:
第二十条 公司现时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2972.6984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10617.4134万股;法人股22355.2850万股。
修改为:
第二十条 2002年7月12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国有法人股全部转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获财政部【财企(2002)308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02)325号文】批准。公司现时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2972.6984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10617.4134万股;法人股22355.2850万股。
6、第一百条中的第(一)项,原内容:
(一)重大关联交易(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修改为:
(一)重大关联交易(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8、原内容: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邮件方式、专人送出或以传真方式进行。
修改为: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专人送出或以传真方式进行。
9、原内容: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邮件方式、专人送出或以传真方式进行。
修改为: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专人送出或以传真方式进行。
10、原内容: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十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布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修改为: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发出当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布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11、原内容:
第二百零五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修改为:
第二百零五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六、处理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
由于使用损耗及搬家损坏等原因,由北京融创经纬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本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报废的原值合计88,663.78元,净值27,274.13元。
七、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期限一年。
八、公司申请进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区
公司从事的行业属于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公司申请进入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区,同时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九、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鉴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内一个重要的金融平台,我公司与中电财务经常发生资金存贷、结算、担保等金融业务。公司将与中电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十、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4年9月20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北京大观园酒店
3、会议议题:
①审议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②审议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③审议关于公司营业范围变更的议案
④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⑤审议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⑥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十次董事会已接受公司副董事长周国勋先生、董事韩永杰先生、郭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详细内容请参见2004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第29版公司第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4、出席对象:
2004年9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登记方法: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2004年9月14日上午9:00-下午5:00办理股东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出席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参考样式附后)。机构投资者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东凭证、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以传真回信函方式登记。
6、登记地点:北京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大厦603室
7、联系电话:010-83549960转211 传真:010-63574757
8、联系人:赵婕女士
9、与会股东住宿、膳食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8日
附件一:
截止2004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 股,拟参加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注:回执、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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