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8月18日9:00在山东省潍坊市北宫东街193号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浩特电气分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了申请延长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营业期限的议案;
本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公司营业期限将于2005年2月9日到期。为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同意申请延长公司营业执照中的营业期限五十年。
2、通过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同意公司拟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通过了《关联交易原则协议》的议案;
为防止在关联交易中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本公司及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6日与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联交易原则协议》,作为产品及原材料购销的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原则协议》是基于对2003年度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资产置换补充协议》和《资产置换补充协议(二)》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签订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及长安铁塔与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对协议双方而言均是公平、公正、公允的,有效地保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4、通过了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五洲浩特电气分公司更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名称已经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为“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五洲浩特电气分公司”变更为“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浩特电气分公司”。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O四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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