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司接到深圳市东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电”)和深圳市联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信”)通知,两家公司已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深圳东电持有本公司股份53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联信持有本公司股份3399.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8%,为公司第三大股东;丹东市东方新能源开发中心持有本公司股份5547.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其中170万股尚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具体股权转让内容详见公司于200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股东持股变化的提示性公告》、《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八月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