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8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总数17339.1184万股(其中外资股B股2058.696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7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应邀列席会议。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致同意本公司与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无锡威孚汽车柴油系统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博世公司许可证产品,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双方均以现金投入,本公司出资7000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70%;公司注册地无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授权董事会就组建“无锡威孚汽车柴油系统有限公司”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作出决定。
因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表决时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投票表决。该议案5065.5034万股同意,100%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金杜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及其他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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