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8.11 15:22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四年八月九日下午1:00在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三楼小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钟春水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罗巨涛、丁智敏、冯国祚及总工程师李盈善具备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细则的议案》、《关于修改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于聘请股票终止上市时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3、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及《审计部工作职责》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4、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广丰化工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杭州传化物资调剂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与关联方发生此项关联交易的决定。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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