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及补充

  作者:    日期:2004.08.11 15:22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工作疏忽,本公司于200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中存在错误与遗漏,现更正及补充如下:

  1、《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部分。

  上年度同期合并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原为498571.16,更改为0。

  上年度同期合并数,“减:营业外支出”:原为0,更改为498571.16。

  2、《2004年半年度报告》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部分。

  合并期末数,“减: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原为0,更改为1774716.70。

  3、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部分补充如下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及下属企业因与客户欠款纠纷,于2004年2月27日被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冻结其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400万股,期限1年。

  经询问控股股东:截至目前,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未收到有关查封公司股权的有关裁定及相关文件,并已就此案上诉至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正在二审审理中。

  本公司对因此为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在今后工作中,本公司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避免此类错误的发生。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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