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8月10日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经济桥30号公司行政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即: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王泉虎先生,重庆合川盐化工业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张长平先生;重庆康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代表杜忠敏女士;广东高力实业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卢志华先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代表股份98,544,400股,占股本总额155,000,000股的63.5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98,544,4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长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其中98,544,4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张长平先生即日起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俊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其中98,544,4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
杨俊先生即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公司聘请了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刘振海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重天律意字[2004]第 11号),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二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会议记录,公司关于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O 四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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