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5-6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达到法定人数。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细则。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四年八月六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和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经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未占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未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
白有忠
韩 彪
张立民(韩彪代签)
200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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