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8.06 14:15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8月3日上午11: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书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后,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购置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各位监事认为,公司购置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资产后,能降低成本,减少费用,降低关联交易额度,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大。该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一致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8月3日

                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向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企华评报字(2004)第159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以评估后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转让资产的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和客观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04年5月31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委托评估资产帐面价值2806300.80元,调整后帐面值2806300.80元,评估值6236300.00元,增值率122.22%。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有效期至2005年5月31日,当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实现时,可以评估结论作为转让时资产价值的参考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评估。

  法定代表人:孙月焕

  注册资产评估师:蔡珩          注册资产评估师:王冠旗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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