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事项的公

  作者:    日期:2004.08.05 14:29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借款合同概述:

  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众集团")近日与交通银行深圳南油支行签定了捌仟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合同。该贷款属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深圳市竹子林西区“盛景国际”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期限自2004年7月2日至2005年4月28日。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越众集团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65%的股权),该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西路竹子林,法定代表人为应宪,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 越众集团2003年度末的资产总额为53,335万元,负债总额为50,707万元,净资产为2,348万元;2003年主营业务收入33,790万元,净利润为260万元。

  三、备查文件

  《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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