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8.05 14:07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国信公司”)、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苏航空产业公司”)和南京市投资公司于2004年8月4日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关于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增资的协议书》(简称“增资协议”),同意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简称“东航江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88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280万元全部由南京市投资公司以其拥有的在南京禄口机场的224亩土地的使用权经过评估折价认缴,南京市投资公司获得增资后东航江苏公司6%的股份。

  东航江苏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地址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法定代表人苏国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720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前,本公司、江苏国信公司和江苏航空产业公司分别持有东航江苏公司66.56%、25.41%、8.03%的股份。东航江苏公司200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21920万元,净利润为-713万元;东航江苏公司2003年12月31日帐面总资产为169352万元,净资产为86697万元。南京市投资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348号中信大厦27层,法定代表人王海涛,注册资本人民币51549.13万元,经营范围为资金筹集管理、房地产开发、投资开发和设备租赁等,为一独立于本公司的第三方。

  本公司、江苏国信公司、江苏航空产业公司和南京市投资公司四方签署增资协议,同意东航江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272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80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280万元全部由南京市投资公司以其拥有的在南京碌口机场的224亩土地的使用权经评估折价认缴,南京市投资公司由此成为东航江苏公司的新股东并持有增资后东航江苏公司6%的股份。经江苏省苏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上述22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为5552.72万元,南京市投资公司认缴出资时折价为人民币5533.855万元,折价18.865万元,其中5280万元认缴东航江苏公司的全部新增注册资本,253.855万元为资本公积。根据增资协议,南京市投资公司应当在增资协议签署后六个月内,负责将作为出资的上述224亩土地的使用权过户至东航江苏公司名下,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上述土地过户后将变为商业用地。增资后,本公司、江苏国信公司、江苏航空产业公司和南京市投资公司分别持有东航江苏公司62.56%、23.89%、7.55%和6%的股份。东航江苏公司增资扩股,新股东南京市投资公司以位于南京禄口机场的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有利于东航江苏公司扩大在南京禄口机场的运营基地,有利于东航江苏有限公司提高在南京航空市场的份额。

  备查文件:1、《关于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增资的协议书》

  2、《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4、《土地估价报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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