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夏电力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7月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办理委托贷款二笔共计6000万元给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宁夏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的2800万股(其中:1300万股质押期限为2004年7月29日-2005年11月28日;1500万股质押期限为2004年7月29日-2006年3月28日)国家股股权质押给宁夏电力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04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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