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7月30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绥芝先生主持。会议认真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信托计划投资议案》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公司陆续收到历年的拖欠退税款,大力缓解了流动资金的压力,公司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本着保证安全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在首先满足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的前提下,拟以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民生银行优质信贷资产受让投资——单一指定资金信托计划》。协议签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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