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四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7.30 14:2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四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二〇〇四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7月29日上午10:00在江西省贵溪市冶金大道十五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权数2,430,069,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2%(其中外资股股东代表股权数1,145,502,056股,内资股股东代表股权数1,284,567,145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董事长何昌明先生担任大会主席主持了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大会以投票方式表决,本公司的国际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受大会委托担任监票人。大会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公告所列载的各项决议案。

  1.审议批准及确认《铜精矿、粗铜、废杂铜加工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93,662,5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7,000股;未参与表决:2,236,399,658股。

  2.审议批准及确认《阴极铜供应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93,669,5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未参与表决:2,236,399,658股。

  3.审议及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469,225,7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票:0股;未参与表决:960,843,458股。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2004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w.jxcc.com网站上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周卫平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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