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4年6月8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布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8,49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8月5日
除息日为2004年8月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4年8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8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国家股及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 田 卢海棠
咨询电话:755-26634759 咨询传真:755-26631106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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