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7.29 14:2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0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其中:独立董事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2名董事未参加会议,放弃会议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所持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根据现阶段公司生产经营总体实际,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向公司提供2000万元,向四川禾正制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以公司所持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

  2003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所持公司35.43%国有法人股全部转让,其中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比例为24.43%。本次贷款担保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为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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