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一次董事会于2004年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2人委托其他董事代表出席并表决,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确认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及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二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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