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德时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4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0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止2004年6月30日,公司实现净利润34,798,559.34元,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48,462,711.80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3,143,089.59元,经公司二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2004年中期不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3、审议通过了《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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