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 8名。其中,林铭山董事因事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汝革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原内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50 万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75 万元”。《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条增加以下内容:“2004年6月14日,公司以总股本100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红股,同时以总股本1005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送派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5075万股。”
3、审议批准《关于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04年8月24日在山东省济南市贵友大酒店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2项议案。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