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细说国贸大厦股权转让

  作者: 童颖   日期:2004.07.23 08:2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大商股份(600694)发布公告,公司日前与更生公司株式会社迈凯乐、香港新玛有限公司、大连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大商股份占其30%股权)、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签订《转让合同》,更生公司株式会社迈凯乐将其所持国贸大厦70%的出资股份转让给香港新玛公司及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同时转让的还有迈凯乐2亿元人民币债权及贷款债权。其股权与债权的转让价款共计为15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合同内容,更生迈凯乐将其所持国贸大厦70%的出资股份(2.1亿元人民币)转让给香港新玛公司25%、转让给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45%。

  有关合同内容还显示,与此同时,更生迈凯乐将1999年因国贸大厦追加投资而产生的2亿元人民币债权以及迈凯乐分别于1999年3月1日、1999年3月17日、1999年9月14日、2001年2月28日向国贸大厦分四次提供的共计21243660.18美元的贷款债权,也按上述股权转让比例转让给了香港新玛有限公司和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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