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第二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7月16日在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10号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晓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绵阳市天能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天然气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1人回避了表决。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已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详见关联交易公告),尚需公司第二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于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 时间:2004年8月27日10时,会期半天。
(二) 地点: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10号秀水宾馆。
(三) 会议事项:审议《关于向绵阳市天能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天然气的议案》。
(四) 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4年8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后)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
2004年8月26日9时—17时
3、登记及联系地址
德阳市蓥华南路10号秀水宾馆北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传真:0838-2304228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联系人:龙华 梁国君
注: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请注明对参与表决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帐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注:本表可自行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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