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7.17 14:02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改制情况,已于2004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收购报告书(草案)》、《持股变动报告书(草案)》,本公司就国有产权转让价格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7月14日,本公司接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通知,日前,安徽省财政厅与收购人蚌埠市嘉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原《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之国有资产转让协议》的基础上签署了《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之国有资产转让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本次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由3928.09万元调整为6749.92万元,付款方式按安徽省有关文件执行,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收购事项涉及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所持上市公司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性质发生变化,需报请国资委、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宜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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