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人自查报告

  作者:    日期:2004.07.17 14:0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人自查报告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和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10日在贵州遵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4644万股(占总股本的27%)长征电器股份转让给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3816.296万股(占总股本的22.19%)长征电器股份转让给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公司。以上股权已于2004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完毕,自此,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正式完成。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收购方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收购方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和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公司在股权收购过渡期间,严格遵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了收购方义务;没有干预长征电器经营决策的情况;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公司和长征电器在人员、财务、资产上完全分开;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和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公司没有对长征电器的资产进行处分;收购过渡期间,长征电器没有为收购方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和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公司无占用、挪用长征电器资金情况及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与长征电器之间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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