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2004年7月12日、13日和14日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2和7.5.3条的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公告:
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上海证券报》,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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