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情况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银行借款均用于补充生产和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本公司截止公告日,银行借款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日元16800万元;
银行借款情况:单位:万元
放贷机构 贷款期限 币种 借款金额
中国银行厦门市开元支行 2004/01/08~2005/01/08 日元 16800
中信实业银行厦门支行 2004/02/07~2004/08/27 人民币 1000
中信实业银行厦门支行 2004/04/20~2004/10/20 人民币 2000
厦门市商业银行杏林支行 2004/04/20~2004/10/19 人民币 1000
中国银行厦门市开元支行 2004/04/30~2005/04/30 人民币 5000
厦门市商业银行杏林支行 2004/06/30~2004/12/29 人民币 1500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海沧支行
2004/04/30~2004/10/30 人民币 2000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 2004/06/30~2004/12/30 人民币 2000
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2004/06/30~2004/12/30 人民币 500
累计 日元 16800
人民币 15000
本公司于2004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年度融资借款作出如下决议:“结合公司现金收支预算,同时考虑应对经营管理变化需要,公司2004年拟向银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借款均在此综合授信额度内,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借款合同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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