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恢复上市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4月24日披露的2003年年度报告显示,本公司已经出现连续三年亏损。2004年5月10日,本公司公告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关于对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上证上字[2004]49号)。根据该决定,本公司股票(股票种类:A股;股票代码:600182;股票简称:* ST桦林)自2004年5月14日起暂停上市。为使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本公司管理层自公司股票暂停上市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2004年5月26日和6月14日,本公司分别公告了前一个阶段有关公司为恢复上市所开展的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为维持本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本公司决定进行重大资产置换:以整体资产与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拥有的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51%的股权进行置换。本次置换完成后将会对本公司的业务、资产负债结构及盈利能力等方面产生一系列重大的积极影响。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方案2004年3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批准。2004年4月30日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另,置入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由外资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已于2004年4月22日获得商务部的同意批复,该公司已到商务部换领了批准证书;并于5月20日在福建省蒲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注册登记手续。
恢复上市最新进展情况为:2004年6月29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又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确认函的议案》,其主要内容是:双方一致认可,桦林股份从2004年4月1日起享有新加坡佳通置换资产上的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加坡佳通置换资产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相应地新加坡佳通亦从2004年4月1日起享有桦林股份置换资产上的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桦林股份置换资产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2001]14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正式聘请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为本次恢复上市工作的推荐人,并与该公司签订了《股票恢复上市推荐协议书》。
目前有关股票恢复上市的各项工作正在进行。具体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披露。投资者咨询电话为0453-6306948。
特此公告。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七月十二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