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国有法人股被司法冻结

  作者:    日期:2004.07.09 13:59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国有法人股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日前接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渝一中民立保字第77、78号),因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化集团”)未履行偿还债务义务,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6月30日作出了将农化集团所持我公司国有法人股31,237,000股(占总股本的20.15%)予以司法冻结的裁定,并于2004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司法冻结手续,冻结期限为一年(2004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29日)。

  特此公告

  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 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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