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30日上午在长沙市八一路539号亚华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有5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数17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1%。公司董事、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定民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将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00.2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200.32万元”
2、将第二十条“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000.2万股,其中非流通股共11000.2万股,其余为社会公众股6000万股”修改为“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200.32万股,其中非流通股共17600.32万股,其余为社会公众股9600万股”。
同意股数176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谢勇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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