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9日在公司本部第二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董事会临时召集人杨盛奎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5名监事及拟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7名董事审议,一致决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选举杨盛奎为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新一届经营班子成员的议案》
1、同意聘任潘强为公司总经理;
2、经公司总经理潘强提名,同意聘任张国志、张辛、孔寿昌、范高筠、傅相林为公司副总经理,张国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但福斌为公司财务总监,范池木为公司总工程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傅相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马中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注:以上一、二、三项选聘人员简历附后。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附后)。
特此公告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9日
附件:公司选聘任人员简历
杨盛奎,男,汉族,中共党员,现年46岁,大专学历,政工师。1978年12月-1982年11月在沈阳军区大连陆军学校服役,1982年至今在长江控股公司工作,曾先后任长江控股纪委、宣传部干事、处长助理、部长,人事处处长,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等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潘强,男,汉族,中共党员,现年50岁,大专学历。197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长江控股机修分厂当工人,任党支部副书记、书记、副厂长、厂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张国志,男,汉族,现年49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1976年-1980年在北京军区服役,1981年-2001年先后在长江控股保卫科、企管办、全质办、证券办、财务处任副处长、副主任、主任、处长,历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第二、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张辛,男,汉族,现年43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1979年-2001年先后在长江控股任生产调度室调度员,制浆车间副主任、生产能源处、总调度室副主任、副处长、主任等职,历任公司副总经理、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长江控股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孔寿昌,男,汉族,现年40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经济师。1984年毕业于四川省工业学院,并参加工作。先后任宜宾市经济工作委员会工交企业科副科长、科长,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副镇长。现任宜宾市经贸委企业科科长,长江包装控股公司化解风险协调工作组成员,长江控股副总经理。
范高筠,男,汉族,现年50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经济师。1976年-2003在长江包装先后任制浆车间副主任、主任、总经办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傅相林,男,汉族,现年50岁,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师。1986年-2003年在长江包装先后任总经办秘书、原料处副处长、企管处处长、总经办、证券部、董事办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但福斌,男,汉族,现年39岁,大学文化。1985年毕业于四川省财政学校,并参加工作。先后任宜宾水电勘测设计院主办会计,宜宾市财政局二交企业财务科科员、副主任科员。现任宜宾市财政局工交企业财务科主任科员,长江包装控股公司化解风险协调工作组成员,长江控股财务总监。
范池木,男,汉族,现年49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82年毕业于重庆大学,曾先后在宜宾造纸机械厂设计处任技术员,历任公司机动处、设计处、技改指挥部任技术员、副主任、副部长、公司董事、监事。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马中明,男,汉族,现年37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工程师。1988年7月从西南林业学院毕业分配到长江控股工作,先后在公司原料处、总经办、证券管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任技术员、秘书、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等职。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9日在其本部第二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临时召集人杨盛奎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5名监事及公司拟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新一届经营班子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潘强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国志、张辛、孔寿昌、范高筠、傅相林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国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同意聘任但福斌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范池木为公司总工程师;同意聘任傅相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马中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提供的潘强、张国志、张辛、孔寿昌、范高筠、傅相林、但福斌、范池木等的简历。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潘强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相关条件,张国志、张辛、孔寿昌、范高筠、傅相林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条件,但福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相关条件,张国志具备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相关条件,范池木具备担任公司总工程师的相关条件,傅相林具备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相关条件。故同意聘任潘强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国志、张辛、孔寿昌、范高筠、傅相林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国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同意聘任但福斌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范池木为公司总工程师;同意聘任傅相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马中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独立董事:黄家成 赵宗荣
200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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