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6.29 14:14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28日在四川省自贡市五星街黄桷坪路150号公司本部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58,306,4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305%,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易兴旺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对提案进行审议,形成如下决议事项:

  ㈠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赞成158,306,46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㈡通过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报告:赞成158,306,46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㈢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158,306,46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㈣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158,306,46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㈤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改章程的议案:赞成158,306,46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㈥通过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其中谢芃、刘艳、刘斌、罗晓红为独立董事。

  ㈦通过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另一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杨军当选为公司职工监事(简历附后),新一届监事会由上述三人组成。

  ㈧通过公司购买五亿元国债的议案:赞成158,306,46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㈨通过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赞成158,306,46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自贡博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胤能、殷智能到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新任监事简历:

  杨军:男,31岁,成都科技大学本科毕业,工程师。历任东方锅炉质量保证处处长助理、副处长,现任东方锅炉企划处处长。持有东方锅炉股票0股。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公证书或律师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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