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今日发布公告,分别对天山股份、皇台酒业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经查,自1999年起,天山股份不仅未将3.05亿元银行贷款在相关年度会计报表中如实披露,而且利用该表外贷款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国债投资业务,截至2004年5月尚有1.52亿元未收回。此外,公司于2002年至2004年累计对外提供担保1.65亿元。公司对上述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称,皇台酒业2003年亏损达1.16亿元,每股亏损达0.75元,且公司股票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但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发布业绩预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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