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北海市国有

  作者:    日期:2004.06.19 13:12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

        北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变更为北海市财政局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北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本公司1000万股的国家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03%,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根据2001年11月9日中国共产党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北发〔2001〕41号),北海市财政局不再保留北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牌子,其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职能由北海市财政局承接。本公司接到北海市财政局通知北财字〔2004〕7号,北海市财政局机构改革工作现已完成,原北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和管理的本公司国家股相应划归为北海市财政局持有和管理。本次股东变更,北海市财政局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本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前十名其他股东未发生变化。目前,有关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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