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理财有关事项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6.16 13:37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理财有关事项公告

  公司2003年4月15日与德恒证券签署了《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委托资产3500万元;委托期限一年;年收益率固定为8%;合同期满,若清算时委托方实际年收益率未达到8%的年收益率,受托方应当予以补足,划入金额以使委托方账户资金达到其本金收益为限;如受托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承诺仍按规定的年收益率执行;如果委托方提前解除合同,受托方有权从委托资产中按其本金扣除2.5%作为交易费用,届时,如委托方资产有损失,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如有收益,则委托方最高只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收益,剩余收益作为受托方的管理报酬(该项委托理财业务已经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03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公告)。该项委托理财已于2004年4月14日到期,在协议到期后,德恒证券未能履约,公司正在积极清欠。

  另,公司2004年1月8日和1月15日分四笔与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委托资产共计8000万元;委托期限10个月;年收益率固定为12%;如受托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承诺仍按规定的年收益率执行;如果委托方提前解除合同,受托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述之收益承诺,同时从委托资产中按其本金扣除2.5%作为管理费用,届时,若委托资产已有收益,则委托方最高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提收益,其余收益均归受托方所有(该项委托理财业务已经二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0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公告)。该项委托理财将于2004年11月8日和11月15日到期。

  公司已成立专门的应急小组,对委托理财进行摸底调查,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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