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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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迪康集团”)持有本公司133,570,030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75%。2004年6月10日,迪康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8,200,000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88%)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北站支行,为其银行贷款提供出质,质押期限自2004年6月10日至2005年6月9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至此,迪康集团已质押其持有本公司法人股合计56,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66%。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O四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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