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11日在浦东松林路357号通贸大酒店六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5853842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84%;其中 B股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177901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2、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3、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4、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7、审议关于购买渡边房地产的议案(关联交易,三九企业集团回避)
本议案赞成的计2457407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8、选举崔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9、选举张欣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10、选举于炳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68686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7.15%,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本议案反对的计16698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2.85%,其中 B股股数为0股;
11、选举蒋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12、选举唐澍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13、选举董凡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14、选举尤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15、选举王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16、选举顾朝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17、选举刘贻胜先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18、选举徐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19、选举姜卫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赞成的计5853842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其中 B股股数为177901股
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杰、赵辉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
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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