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2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7日
●除息日:2004年6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4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
本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4年4月25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03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04年6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红派息以2003年末总股本16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发放红利250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5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2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7日。
2、除息日:2004年6月1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4日。
四、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本公司非流通股法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本公司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事宜
咨询电话:0534-2465426
传真:0534-2465017
咨询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3024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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