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送红股0.2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4日
●除权(除息)日:2004年6月15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4年6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2日
一、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4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4年5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以2003年末公司总股本588,934,568股为基数,按10:2的比例送红股并派现金红利 O.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2,944.67万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3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4年6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送红股0.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5元。
三、利润分配实施具体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4日(星期一)
除权(除息)日:2004年6月15日(星期二)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4年6月16日(星期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2日(星期二)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4年6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本次向全体股东派发的股份每股送红股0.2股由登记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变动前股本 本次派发 变动后股数 股份比例(%)
红股数
1、发起人国家股 297,882,328 59,576,466 357,458,794 50.58
2、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19,333,709 3,866,742 23,200,451 3.28
3、普通股( A股) 271,718,531 54,343,706 326,062,237 46.14
4、股份合计 588,934,568 117,786,914 706,721,482 100.00
七、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为0.16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1、联系人:王忠全、原隆欣
2、咨询电话:0411-86459612
3、传真:0411-86458328
4、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后革
5、邮编:116035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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